按照《*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》(国税发[2004]137号)精神,从2005年1月1日起,各级征收机关不再委托代征契税,全面实行自征。为方便纳税人缴纳契税,我局在2005年1月1日派员到房产交易*直接征收契税的基础上,从2005年4月1日起在禅城区祖庙路百花广场19楼设立“佛山市财政局房产契税征收处”,对禅城区范围内(南庄镇的契税业务由我局委托该镇财政所征收)的房产契税实行直接征收,同时减免契税等其他业务也转到该征收处办理。这是我局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提高机关工作效率,勤政为民的重要举措。
作为财政局对外的窗口,摆在征收处面前的任务不仅仅是做好契税征收工作,更重要的是通过征收处这面“镜子”,真正体现财政人的精神面貌和服务意识。3月31日农业科召开的准备会上,对征收处提出了工作要求,要求做到“五个树立”:树立爱岗敬业、尽忠职守的工作责任感;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风尚;树立廉洁奉公、勤政为民的行为规范;树立遵守纪律、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;树立互相帮助、相互配合的和谐的工作氛围。为纳税人提供文明、高效、优质的服务。
在征收处正式启动的*天里,我们的征管人员以饱满的精神、热情的态度、熟练的操作迎接每一位纳税人,为纳税人准确、快速录入房产契税申报资料,开出缴款书,开具完税证等。全天办理房产契税申报业务80笔,申报纳税金额万元,实征房产契税万元,受理咨询业务31笔,包括契税政策宣传、减免契税等。针对纳税人不同年龄和文化程度,征管人员采用相应的方式、相应的语言进行解释,保证让纳税人获得满意的答复。虽然面对不同层次的纳税人,申报、受理业务量大、工作任务重,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程序办事,齐心协力,没一声怨言,没喊一声苦,下班时间到了,饭菜凉了,还在忙碌核对账单,整理资料,在各自岗位上默默工作着,一直工作到近晚上7时。